法律问答

我老公在上海拍拍贷上借了两千多一点钱,分期还款的,可能是有时候没及时还上,而且就是500多点,对方说恶意拖欠为由将他告上法院,现在都还上了,上次就有个安徽的号码发了个律师函,今天又收到一个山东的号码发来的南昌人民法院的开庭日期,请问下是不是真的,如果没去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2019-09-19 19:53: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收到催款律师函的,应该积极对待和处理:  
    1、如果实际不欠款或欠款数额不对的,应该及时向出具律师函的律师说明情况并尽可能地提供相应的证据,以供律师进行查实。  
    2、应该及时和律师联系,积极还款。如果一次性还款有困难的,也可以和律师协商争取分期还款。  对于不知道收到催款律师函怎么办的,如果对律师函置之不理的,对方可能会向法院起诉,到时你可能会产生法院诉讼费、欠款利息的损失,并且有可能对个人信用产生不良影响。
  • 律师用律师函对某一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其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晓之以法律事实,动之以利弊得失,让送达对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评价”,即“传法达意”。它的本质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对于诉讼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律师函如果有印章,没有日期也可能真的;你可以直接和发函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联系。

  • 1、法律对立案后什么时候开庭没有规定,由法院根据本院的案件数量等情况自行安排;
    2、法律对立案后什么时候结案有相关的规定: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2)人民法院适用普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3、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四十九条和第一百六十一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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