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外嫁女,但户口没迁出过,甚至女儿也在这边出生,落户,上学。我本人也没在夫家生活,一直在外打工。请问能享受到扶贫政策吗?

2019-09-19 11:33: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拆迁补偿主要是针对房子的,一般按户计算搬迁费,很少按人口计算。房子一般按原有面积计算,或货币补偿,或产权置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及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办理即可。
    对于拆迁房就地还建的,户口可以不迁户,而对于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户,户口必须迁入现居地,
    拆迁后买了新房或二手房的,也要将户口迁往现居地,而拆迁户在外租房、借房进行过度的,户口将保留在原居住地派出所。

  • (1)办理本市城区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

    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

    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

    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
    (2)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 证》等相应的证明;

    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的,应出示相应证件。
  • 孩子上学和户口有多大关系呢?随着时代的发展,家长们更加关注一线城市的政策变动,毕竟自己也生活在一线城市里,可生活在这里不代表你的户口也在这里,那么你就面临这孩子上学的问题,毕竟谁也不想和自己的孩子分开。
    教育资源是按照户口管区来分配的,因为九年义务教育是免费的,这个钱国家按照每个地区适龄儿童的数量来进行划拨,所以儿童只能在户口所在地享受到免费衣服教育。如果小孩跨区上学,就会占用到其他小孩的教育资源。
  • 很多政策优惠设有户口限制,如果户口没有迁过来,可能会无法享受政策,《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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