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到结婚年龄生了小孩,小孩上户口了,现在年龄到了想办结婚证

2019-09-18 08:25: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男性的法定婚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的不得早于20周岁。凡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 还没有到法定婚龄登记结婚,想要诉讼离婚如何处理? 首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八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无效婚姻的判断,应以起诉时的情况为准。以本案为例,原告虽然在结婚登记时未到达法定婚龄,但在起诉时,其已年满二十周岁,致使婚姻无效的情形已消失,从而使无效婚姻成为有效。
    其次,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可见,宣告无效婚姻前,应审查该案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的四种法定事由之一,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八条规定,“未达法定婚龄”的判断标准应以起诉时为准。
  • 孩子上户口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需要带的证件:

    1、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2、需要带父母的结婚证。

    3、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
    4、准生证。带着在街道办事处盖好章的准生证到派出所。
    5、户口本。父亲或者母亲一方的户口本。
  •   当事人没有办理结婚证,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两位就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同居,那么构成事实婚姻,法院可以办理离婚判决。
      如两位是在这个时间之后在一起同居生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两位不是夫妻关系,也就不存在离婚,可以双方协议分手。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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