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不请问一下孩子的出生证明上面母亲名字错了一个字好改吗?我身份证上的是这个燕。可出生证明上面写了这么艳

2019-09-17 13:03: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出生证明的名字和户口本的名字一样,
    给孩子申报户籍,就需奥凭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到父母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 
     第三十条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登记部门申报出生登记;户口登记部门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并保留《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作为新生儿户籍登记的原始凭证。
      
    《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第四条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根据《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未满3周岁的未登记常住户口的婴儿(含非婚生育、超计划生育)可以办理出生登记。公民个人收养未办理出生登记的婴儿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和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 起诉离婚时,如果小孩有户口的,不再需要出生证明,如果没有的,需要提供出生证明,来证明小孩的年龄,以此来确定小孩应该判给谁抚养。
  • 《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名字是不能更改的,但是在申报户口的同时,可以更改户口本上的名字(以一次为限),把出生证的名字添加在本人的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的“曾用名”一栏即可。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3〕52号):
      
    三、建立健全有效工作机制 :
      
    (二)严格信息变更。《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签发机构对证件记载的信息原则上不作变更。对申请人申报新生儿出生登记欲变更新生儿姓名的,由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登记后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将《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新生儿姓名登记为曾用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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