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租房前两年是签合同的,后来到期了就没有续签合同,后来我们每三个月都按时给房东汇钱的,今年九月份我们房子又到期了,房东提前一个月发信息通知我们房租要涨价,可没有说涨多少,我们当时不同意涨价,要房东当面来跟我们谈,可房东到了我们要交下三个月房租的日期还没有来和我们谈,我们就又把下三个月的房租汇给他了,可房东现在就让我们一个月之内搬走,我们不想搬走就答应了涨价,可房东现在就是不想租给我们了,一定要我们搬走,我们当时租房子的时候里面简单的装修了一下是经过房东同意我们房子是要长时间租给我们的,现在要求房东补偿一点给我们就搬走的,可房东不同意,还说要告我们一定要我们一个月之内搬走,我们现在不知道怎么办

2019-09-16 13:31:5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从法律的角度上,合同变更需要征得租户的同意,所以:

    一、坚决不要直接同意(特别是短信、邮件等书面形式);

    二、涨房租的事情一定要有房东的书面请求,如果没有书面请求,房东会以租户商量为由拒绝承认涨房租的违约事实拒付违约金。(比如他说要涨房租3000,你觉得太贵了,说要搬走,但你搬走了他会说是你主动要搬的不给违约金)

    三、房东书面要求涨房租,租户不同意的情况下房东也可以按约终止合同,房东需提前通知租户并支付相应的合同违约金。
  • 如果房客一时半会儿联系不上,而对方遗留在房屋内的物品又有一定价值,可以考虑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请公证人员对承租人的物品进行现场清点、封存,并出具公证书。在清点财物时,还可以邀请居委会或村委会的有关人员到场见证,同时签字备案。
    财物清点完毕后,将其集中临时置于别的地方,从而腾空房屋以出租。
    为维护自身权益,房主可以事先做以下几点保障:
    1、在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时,需要对类似“人走了,东西还在”等情况的处理作出相应约定。
    2、应认真仔细核实承租人的身份,留下其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以便日后需要时查询。而且,要收取一定数额的押金,以预防承租人的恶意欠费,或者租期届满却赖着不搬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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