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A把我的邮件弄丢失了我是该找卖家赔偿损失还是找A赔偿损失

2019-09-14 06:59:12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一、根据《邮政法》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二、如邮政未明示上述限制赔偿责任的,可要求全额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