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同事下班喝酒了,酒后骑车撞路边腿撞断了,谁的责任?

2019-09-10 07:32:2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首先酒后肇事要负刑事责任,刑法第十八条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在定罪上 酒后撞人行为构成 交通肇事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2000年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形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第二款,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 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在量刑上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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