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佰仟金融借款150000分36期还,月利率1.75,服务费0.46管理费0.697增值费0.7
还款总共11期9287.08元我想提前还款,还让我给一万块,出去本金五千多的利息是不是高利贷,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我应该给多少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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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借款本金中扣除。这是因为,贷款人的主要义务就是按照
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而且贷款人提供给借款人的贷款金额应当符合
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数额,不得从中预先扣除贷款利息,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预先扣除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
如果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利息则要按照实际借款数额来计算。这是由贷款人对借款人担负的贷款金额应当符合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数额的义务所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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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认定的高利贷是指超过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4倍,也就是产生法律纠纷时支持同期基准利率四倍以内的利率水平,超过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4倍,即为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因为不同期限的基准利率不同,高利贷的法律认定还与期限相关。同期基准利率是指中央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如一年期,基准利率为6%,4倍为24%,即超过24%为法律认定的高利贷。就一年期来说,10000元,年利息不超过24%*10000=2400元不算高利贷。
现行基准利率是中国人民银行2012年7月6日调整并实施的,种类与年利率如下:①短期贷款六个月(含)
5.6%;②六个月至一年(含)6%;③一至三年(含)
6.15%;④三至五年(含)
6.4%;⑤五年以上
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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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对
民间借贷利息有最高限的规定。
二、2015年8月,最高法公布的一则司法解释,用年利率24%和36%这两个关键数字,重新划定了民间借贷的利率和利息问题。
1、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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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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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