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跟他在一起三个月,没拿结婚证他说要彩礼,但他彩礼钱全部在他家我买东西都在哪,,他彩礼才给一万六,他给我要六万,这个怎么办

2019-09-09 13:27: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取消了事实婚姻的认定,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就不是合法夫妻。规定是94年2月1日之前就在一起的同居生活,国家承认为夫妻关系,之后的同居都不是夫妻关系。彩礼如果有如下情形,需返还给男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共同财产一般是均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在法律层面,您所描述的问题主要涉及:彩礼的返还问题。《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该项诉讼请求。
    您只是举办了婚礼,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所以这种情况下,你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回您支付的彩礼。鉴于上述对您案件的分析,现从法律的角度作出如下建议:建议您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最后,关于本解答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条文,您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