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程因发包方原因停工,导致工程已经合同结束和质量保证日期,而复工日期不确定,承包方可以要求终止合同和结算吗?

2019-09-09 10:51:0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首先要获知招标信息,然后找一家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商量用对方的资质,然后商量好管理费这家企业要收多少,一般5%。然后到招标单位报名拿图纸,以及看施工现场,并确定招标时间,但要缴纳风险金。
    完了就是作预算,制作好报价单和投标书,然后把投标书投上去,等待回应。
    如果中标了就把合同签了,就可以买材料以及组织人员施工了,最好给工人买上工伤保险。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
    (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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