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公司不承认怎么办,说找不到证人证词~

2019-09-09 02:03: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位不承认是工伤怎么办?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所以,若公司不承认工伤的,则应该自行证明员工的伤害不是工伤。如果单位不能举证证明的,就认定是工伤,   员工受伤:   
    1、由公司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公司没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公司所在地的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8、以下情形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是不是工伤不是用人单位说了算,也不是劳动者自己说了算,而是由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认定。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你申请工伤认定,你可以自己准备齐相应材料之后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 企业破产、改制应在资产处理中留足工伤医疗保险费用。破产企业1至6级、改制企业1至4级的工伤职工,由企业按本市上年度工伤职工人均医疗费一次性缴纳20年的工伤医疗保险费。
    破产企业7至10级、改制企业5至10级的工伤职工,由企业按一次性处理的标准发给医疗补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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