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原告对一审不服可以起诉二审吗

离婚
2019-09-07 17:02: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法院判决离婚是以双方感情是否破裂为依据。可以收集感情破裂的依据,如以前经常打架、分居满2年等。
    2、对方不同意离婚,只有通过诉讼解决。如果一审他不到场,法院可缺席判决的。如果一审判决不离婚,二审不是自动叛离的。生效判决六个月后你可以再次提出诉讼,证据充分的话,第二次判决离婚可能性很大。所以建议一审不同意离婚,等六个月后再次提出诉讼。
  • 首先,对于离婚案件而言,如果对一审不服或者有异议的可以提出上诉。但是,离婚案件的上诉和审判程序具有特殊性:如果一审法院判决的是不准离婚,经当事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应当判决准许离婚的,不能直接进行准许离婚的判决,必须先要对子女、财产等问题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进行,会把这个案子发回到原来的法院重新审理。
      其次,无论是一审还是二审,法院是否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在一起生活,这与其是否上诉没有关系。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 不服一审的上诉多久可以提起,  有权提出上诉的人,包括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指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及兄弟姐妹。  上诉期限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2日起计算。在上诉期限内,提出的上诉具有法律效力。意味着案件要进行第二审程序。如果超出这个期限,提出的上诉和抗诉就不具有法律效力,第一审判决、裁定即告生效。但也有特殊情况,如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提起上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5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这种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没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即予裁定驳回申请。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必须在收到人民法院的判决书10日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裁定,提出上诉的期限为5日。原审法院做出判决、裁定后,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请求。  延伸阅读:二审程序的提起  上诉权主体只要不服第一审判决、裁定,并在法定期限内依法提出上诉,人民法院就应当受理,并引起第二审程序。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才能提出抗诉。具体表现为:  
    1、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有罪而判无罪,或者无罪判有罪的;  
    3、重罪轻判、轻罪重判,适用刑罚明显不当的;  
    4、认为罪名不正确,一罪判数罪、数罪判一罪,影响量刑或者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的;  
    5、免除刑事处罚或者适用缓刑错误的;  
    6、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