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银行贷款还不上要怎么办!会坐牢吗

2019-09-06 14:00: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果贷款是通过合法方式取得,不涉及刑事责任,不会坐牢;
    2、如果是个人贷款,债务由个人承担,会被执行房产或其他财产;如果还不能清偿的,可能会长期背负债务;
    3、如果是公司贷款,债务由公司承担;不能偿还的,可能长期背负债务,也可能会被申请破产或重组。

  • 1.卖房人原因
      购买二手房潜在的问题也不在少数。比如房屋产权情况、房龄、满五唯一情况,除了要核实上面这些信息,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最好就明确违约责任违约金比例,出现问题的话也能有理有据让对方无力辩解。
      
    2.购房人个人征信或提交材料有问题
      还有一种情况是购房人自己的问题,比如提交材料有误、提供虚假资料,以及个人征信不过关。最常见的要数征信问题,如果个人信用记录不良是非恶意造成的,可以跟银行协商或者尝试去其他银行,要求宽松的银行可能会批准贷款。但是如果逾期严重,比如信用卡连续3次,累计6次逾期,且金额较大,就基本申贷无望了。
      
    3.材料、征信都没问题,就是银行批贷慢
      购房人材料、征信都没问题,材料交上去后就是迟迟不放款,特别是像今年信贷政策收紧的情况下,批贷周期变长也很正常,买卖双方只能耐心等待银行放款。如果银行没能在规定期限内按时放款,购房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主张银行承担违约责任。另外,如果遇到政府或银行贷款政策发生变化,银行停止了房贷业务,买卖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就只能通过法院解决了。
  •   合同没有约定利息,一方迟延支付,另一方是可以主张利息,一般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合同一方有起诉时主张的,法院就会在判决书中明确写明利息的承担,判决生效之后,申请执行的范围也是判决的内容加上迟延履行的利息。
      生效判决迟延履行利息最新的计算方法,可以参考2014年8月1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第二条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分期履行的,自每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履行期间的,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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