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说可以做兼职的人骗了钱可以要回来吗

消费者维权
2019-09-05 20:39: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遭遇诈骗,建议拨打110及到当地派出所报警,5000元已经达到了刑事犯罪的数额较大标准,对方的行为涉嫌诈骗罪;  
    2、法律依据:  1)《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 误入连锁加盟骗局处理:第一,应该通过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查询。重点了解企业是否已经通过备案,查明以后应要求特许人出示其拥有的经营资源的权利证书。如出示其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业技术、经营模式等信息的书面资料,同时通过政府网站核查上述证书、证照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因为所谓加盟,就是特许人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特许人必须要先拥有相关经营资源,才能授权给加盟店。因此,被特许人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特许人的确拥有经营资源的相关证书,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缴纳相关费用后应及时索要发票。一般而言,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四种费用,分别是加盟费、管理费、保证金、货款等。所谓的加盟费,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教育培训、品牌许可所收取的费用。
    管理费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可能按月收取,也可能按季度收取。至于保证金,则是总部为确保加盟者会确实履行合约,并准时支付货款等所收取的费用,一般在合同期满后被特许人无违约的情况下,特许人应当返还。
    被特许人向特许人缴纳所有费用,都应当及时向特许人索要发票,一旦双方产生纠纷,这将是被特许人已经履行合同义务的主要证据。现实中,很多特许人只给被特许人一个个人账号,而且被特许人打款后只给被特许人一张收据而不给开具正式发票,甚至收据都不给被特许人,一旦双方产生纠纷,被特许人很难证明自己已经按照合同约定缴纳了相关款项。
    第三,特许人供货的质量、价格及方式问题。一般的特许经营合同中,特许人都会要求被特许人一定要从特许人处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这是特许人为保证其品牌的统一管理及服务质量所做的要求,本无可厚非,但这点往往是特许人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
    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特许人的供货价格偏高及供货不及时,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但是特许人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特许人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
    较为合理的方式是被特许人在签立特许加盟合同时,即应事先要求特许人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及供货等物流渠道做出合理要求,以免事后双方因为供货价格及物流渠道等方面发生不必要的纷争。
  • 骗钱之后索要钱的方法有如下几种:
    ①收集证据报警,若被骗金额较大,警方会予立案。
    ②起诉,
    ③向记者曝光,制造舆论。
    按这种情况不太容易要回,但要从中汲取教训,加强警戒意识,避免下次再被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