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海地区产妇产假剖腹产可以休息多少天?

妇幼权益
2019-09-05 14:50:3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
    (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为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各地相继开始修订地方计生条例不同省份产假从最长的180天到最短的128天,可相差近两个月之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这就从法律上保证了女性的产假是带薪休假,它是最基本的产假工资规定。对于产假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纠纷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