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平时发的信息可以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2019-09-04 17:54: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七)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 离婚案件中,作为原告如果有十足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通常都会一次判决离婚,但对于一般夫妻而言,尤其是缺乏法律知识的人,想要及时找到并股东关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是比较难收集的,我们建议可以找个夫妻感情破裂专业的律师咨询求助,如果第一次起诉不判决离婚的话还需要等六个月后才可以再起诉。
  • 您好,关于离婚的问题,应当是以夫妻感情破裂为前提,关键是要看夫妻感情还在不在?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也是需要有证据来佐证的,例如分居两年以上、一方有婚外情等等。建议可以先通过协议离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起诉离婚来处理。
    起诉的话建议一并处理好夫妻共同财产、有子女还有抚养问题需要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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