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粮食补贴归承包方所有还是归土地人所有

2019-09-01 15:47: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承包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现象较为严重。承包方出于自己的私利,不经有关部门批准和办理相关手续,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进行掠夺性或毁灭性经营,是严重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违法行为。
    对此,作为土地承包经营的发包方即村委会,是否有权就此收回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以维护集体利益?这是实务中颇为棘手的一个问题。若因此收回其承包地,势必就剥夺了其对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享有的承包经营权利,也使其失去了生活的依托,诱发社会不安定因素。
      所以,村委会作为土地的所有者和发包方,应时刻对发包出去的土地进行有效的跟踪监管,不能让土地承包经营人擅自、随意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从而有效维护集体利益。政府职能部门应加大对合同的监管力度,及时制止违法合同和有效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农业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
  • 在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补偿的相关费用: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征收补偿费和安置费的80%支付给承包户,20%补偿给村集体;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该费用全部支付给所有权人。
    3、耕地开垦费;
    4、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5、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政府补贴部分。
  • 价格补贴是指国家或社会集团向某种商品的生产经营者或消费者无偿支付补贴金,以维持一定价格水平的措施。其实质是对这些生产经营者或消费者的经济利益损失所作的补偿。一般多用于农业、对外贸易和交通运输业。
    粮食直接补贴,简称“粮食直补”,是指国家为了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和增加农民收人,由国家财政按一定的补贴标准和粮食实际种植面积,对农户直接给予补贴。
    我国是从2004年开始实施粮食直接补贴政策的,依据的是当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人若干政策的意见》,其中提出“国家从粮食风险基金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主产区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
    其他地区也要对本省(区、市)粮食主产县(市)的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其后,在2005年至 2010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都涉及到了粮食直接补贴的政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