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在高速正常行驶,被一辆变道的车撞了,然后多方直接跑了,当时报警了。去了交警队处理,直接查了这个车牌,联系到了车主,说车不是他开的,是他朋友开的,交警就问他要他朋友的号码,他说发,挂了电话也没发过来,打电话也不接。当时有事,也没在交警队等,第二天联系到了,说来处理,然后电话就关机了。现在联系我私了,赔偿问题也都协商好了,不过让我给他写一个谅解书,我想问一下,这个谅解书要不要写?

刑事辩护
2019-09-01 09:51:2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私了,即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赔偿协议,通常“私了”省时、省力、成本低,赔付快,不但有利于纠纷的解决也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是事故当事人的首选。但是“私了”协议,不属于人民调解的性质,也不是诉讼程序中的调解,不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
  • 发生交通事故后,需第一时间报警,目的是让交警尽快出现场,有利于事故处理。
    但报警后最终能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还取决于现场保护及肇事车辆是否还在现场,若肇事车辆逃离现场,且无其他证据证明,交警是不会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