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区商铺开了一个酒吧,工商注册经营范围是饮品,实为酒吧,迪吧,每晚蹦迪低音炮响至凌晨,还有歌舞表演, 严重影响了小区治安和环境。向环保部门投诉该酒吧低音炮噪音扰民,环保部门回复说小区内测试综合噪音分贝没有超过国家规定,国家没有对低音的特殊规定。但实际感受是咚咚咚的低音炮让人特别难受,夜不能眠。向工商局投诉该酒吧违法经营,超出经营范围,工商局给的回复说对方的音乐和表演不收费,只有饮品收费,所以不算超出经营范围。请求法律专家解答,这是工商局在包庇吗?如何依法投诉这家有大功率音响,有音乐表演的“饮品”店?

消费者维权
2019-09-01 09:36: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四十三条
    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
    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其经营管理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四十四条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其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四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决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的,从其决定。
    第六十一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噪音扰民的监管:
    如果居住区域内的噪音超过法定标准,则制造噪音的单位和个人属于噪音扰民,可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行为、或者进行整改、减少噪音排放及作业时间。当然,也可向新闻媒体反映,请媒体关注。
  • 有很多地区或是小区内,都明文规定居民区内不能建造冷库。这条规定,是出于冷库会产生噪音,对附近居民造成较大干扰;而且,万一冷库发生氨泄漏,极易造成重大伤亡。所以,就算当地没有这条规定,在居民区内建造冷库,也容易被附近居民举报,产生纠纷。
    实际上,并不是所有冷库都存在噪音大而且不安全的问题。以往建造的冷库,多是采用氨制冷,的确存在噪音大、安全系数低的问题。但是,新近建造的冷库,多是采用氟制冷,尤其是小型冷库(需要建在居民区的冷库基本都是小型冷库)必定是氟制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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