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质询下,我们这个案子是2015年的,到现在都过去一年了,经过公安机关当时也给对方赔偿了并还得到了对方的谅解书,,可就在2016年8月25日,就因为2015年的谅解书上只有主犯的名字,而没有从犯的名字,公安机关的人把从犯给抓了,说是因为2015年打架斗殴的事件,公安机关的人员对我说,要我找对方从新获取谅解书,并把从犯的名字加上就可以了,如是我找到对方并从新拿到了谅解书,也把从犯的名字加上去了,如2016年8月28日把这份谅解书交到了公安机关人员的手上,怎么到现在,被抓的从犯还没出来,请问有了谅解书之后,从犯还会不会被判,

刑事辩护
2019-08-31 14:30: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刑法292条 定义聚众斗殴罪,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流氓动机而成帮结伙进行殴斗的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对于主犯,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根据我国flavor的规定,如果因为打架斗殴而造成他人受到伤害的,应当依法由打架斗殴者对伤者进行相应的额赔偿。如果伤者同斗殴者不能够达成协商的情况下,可以在依法追究斗殴者的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起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责任,追究其人身损害赔偿。
  • 打架造成他人损害的,通常应当依法进行相应的赔偿,否则被打伤的一方有权依法起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责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应尽量同受害人进行协商,并积极赔偿,获得对方的谅解书,从而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时能够减轻相应的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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