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女方离婚后孩子出生怎么上户口

离婚
2019-08-31 11:33: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后女方户口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户口除了可以办理迁移,如回迁回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迁往经常居住地外,还能怎么办呢?一般来讲,还有以下的处理方式:

    1、另立门户

    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
    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2、再婚后再迁

    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明,除了参照上述所说的,还必须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

    3、不迁出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
  • 上户口所需证件是,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孩子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这些证件,除了准生证不可补办,其他证件都可以补办,准生证不可以补办,但是可以用足额的罚款单代替。
    罚款不因为离婚而减少。上户口是非常简单的事情,没有准生证的交清罚款,其他证件都容易补齐,n把这些东西带去,大爷一样让他们给你上户口。有人喜欢把简单的事情弄复杂,缺少证件不去补,以为花钱找关系省事,其实越弄越复杂,许多钱白花了,罚款还是少不了。
    许多人花许多钱上户口,结果罚款还是少不了。有许多人超生前假离婚,想规避罚款,结果罚款少不了,还弄出许多麻烦,如果离婚可以规避罚款,中国人都会假离婚的,罚款不因离婚而减少的。
  • 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为例,非婚生育的婴儿应当在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婴儿的监护人或者户主持出生医学证明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根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第十六条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婴儿的监护人或者户主持出生医学证明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姓名,应当使用规范汉字,符合公序良俗,可以随父姓或者随母姓。第十八条户口登记的民族,应当依据父亲或者母亲的民族成份确定,所登记的民族应当是国家正式认定的民族族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规定: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近年来对加强户口登记管理、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等问题多次提出明确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国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下大力气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取得明显成效。但是,由于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政策性障碍等因素,部分公民无户口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不利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并直接影响国家新型户籍制度的建立完善。为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 您好,没有出生证是上不了户口的,如果您是属于计划内的生育,不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出生证明到只要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母子保健卡、户口本、准生证、有些医院还要住院结算清单,然后到孩子出生的医院办理就行了。有了出生证明以后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计生部门的准生证就可以到派出所的户籍窗口办理了(各种证件最好复印一份) (有的是规定
    1、入户申请(由小孩的监护人写);
    2、出生医学证明;
    3、计生部门的生育证明;
    4、你的户口本; ) 私人医院应该也可以办出生证明的.实在不行走点关系去基层卫生院办一张。没有出生证明人口普查时候还可以怀疑你是拐带小孩儿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