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通过中介相中了一个二手房,于12月21日向中介交付了一万元的意向金,并签订了房屋买卖意向书,22日下午6点18分,中介微信通知我由于房主原因办不了过户,让我放弃该房产,23日上午我去中介要求退回一万元意向金,然后中介又告诉我房主可以办过户了,但是我现在不想买这个房子了!中介说我单方违约,不给退这一万元的意向金

2019-08-30 16:40: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通过中介进行二手房屋交易的,即便房屋最终未成交,交易一方或双方依照合同仍可能需要支付约定的中介服务费用。但同样情况下,即使在买受人签署佣金确认书,在交易未成就的情况下,法院亦可能会从“等价有偿”的民事活动基本原则出发,酌定中介机构应收取的劳动报酬。
    2、约定以过户作为居间费用支付条件的,在过户手续已办理情况下,交易一方或双方主张以房产中介工作人员办理过户过程中的行为瑕疵要求退还中介费的,法院不会支持。
    3、二手房交易因买受人一方不符合贷款条款而未成就,后以房产中介工作人员承诺“能贷款,能代为出具有单位、有收入的证明”为由,拒付居间服务费的,如无无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 二手房买卖买方和卖方违约规定如下:

    根据二手买卖定金法则:

    1.买方违约,卖方没收买方全部的定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卖方违约;
    2.卖方需支付买方2倍的定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备注:尽量不要违约。
  • 二手房买卖中卖方违约拒绝配合过户,如买方在评估法律风险后及时查封房产,就能够占据主动,是战是和尽在一手把握。然而,实践中二手房纠纷案件法院对于判决强制过户还是相对谨慎,而如尚未办理完结银行按揭贷款,贷款审批通过的可能性以及买方自身的付款能力也需提前考量,毕竟大多数法院同意强制过户的条件之一是买方需一次性备足购房款。
    ??在这种情况下,提起诉讼,边打边谈,萝卜大棒一起来就成了买方的优先选择。买方可以聘请律师与卖方谈判,充分告知其违约可能的后果以及在房产已经被查封的情况下,卖方继续选择违约十有八九是得不偿失的,如条件允许,买方在过户后可以予以卖方适当补偿。
    如能充分说明厉害,使得卖方妥协,对于买卖双方而言都不失为一个不错的选择。
  • 合同中约定的逾期二手房交房违约金是对逾期交房所产生的损失的预先设定,你可以直接主张违约金,同时主张逾期交房给你造成的损失,但按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如果对方主张合同违约金约定过分高于给你造成的损失的,即实际损失的30%(此处实际损失一般为房租损失),法院会予以适当减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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