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恒昌贷款4万,还了4期,现在还不起了,他们利息太高了,我该怎么办

2019-08-30 08:10: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银行会派人不停的向你催要贷款,在你还清之前这个期间很长。
    其次,如果银行起诉,非常可能会向法院申请保全你的各项资产,比如房产,汽车,存款,股票等等。
    第三,如果你的资产清理完不能归还贷款本金和催收贷款的费用,银行可能会申请执行你的工资收入(会扣除基本生活费)。
    第四,除非你是采取故意诈骗或者提供虚假资料贷的款,一般不会让你坐牢。
    第五,如果您在一定时间内换不了款的话,会被划入征信系统黑名单,再贷款不可能,办理信用卡也很难。

  • 1、贷款人不归还银行贷款的,银行可以起诉到法院。  
    2、胜诉之后,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银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6、《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原告人仅有转账凭证,被告抗辩此转账是原告偿还自己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需提供证据,被告提供证据后,原告仍需提供借贷关系成立的证据
  • 是否属于高利贷,高利贷是不收法律保护的。放高利贷不构成犯罪,只是高利贷超过36%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按照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不超过24%的利息均受保护;超过24%不到36%的利息看做自然债务,给了的不用还,没给的不能再要;超过36%的部分一律不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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