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本人因一个房地产开发商欠我钱给了我5套房子抵押给我作为偿还,当时5套房子都给我开了收据,让我转让给其他人,其他人在我这买房 我给他办理了收据名字的更换和购房合同的签字,但是到了现在房地产开发商不给于在我这买房的人办理相关手续,请问这个怎么办.

2019-08-30 04:30: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决定签合同、交第一笔定金前要慎重,以免一开始就进入开发商的圈套。 amp;目前许多房产交易还处在“卖方”市场阶段,许多房地产商借其优势地位,与消费者签订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的合同,亟需政府有关部门对房产市场进行规范和调控。
    同时,消费者也应采取恰当方式维权,比如变通合同形式、在开发商提供的合同文本上加“附页”等,这是法律允许的,也是必要的。  专家们提醒消费者在签合同时尤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检查开发商的“五证两书”原件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并要抄下证件的号码。
      房子宏观规划(主要是外部环境)要详细约定。如户型、绿化、相关配套设施、开发商对小区的承诺等,可以以“附页”或“附条件合同”的形式签订。  约定房子面积。建筑面积、套内面积、使用面积及其测量方法要明晰,将开发商有关面积的宣传材料择要写入合同。
      交房时间和预期交房条件要具体明确。比如交房装饰标准、物业的服务项目、收费等,同时明确违约责任。注意开发商利用“合理顺延”权利过长延迟交楼时间。  明确房产证办理的具体时间以及无房产证、迟办房产证的违约责任。
      房子的保修期限和范围。依据国家规定的质量问题判断标准,确定是否出现质量问题,并对维修期限、条件作出约定。
  • 从我国现有法律、法规等规定来看,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法定理由

    (一) 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而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三)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存在欺诈;

    (四) 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存在抵押的事实;

    (五) 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售事实;


    (六) 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七) 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八) 迟延交付房屋超过法定期限;

    (九) 迟延办理房产证超过法定期限;
  • 签订购房合同注意开发商证件齐全,合同文本规范,文件有效,内容详尽,发生纠纷可诉讼,看好房屋后,在签订合同交款之前要求房屋产权共有人出面在买卖合同上签字捺印;在未见到产权共有人、产权共有人没有在买卖合同上签字捺印之前,不要交付房款;
  • 按照婚姻法规定,在婚姻期间购置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登记在于一下名下还是双方名下。但是就对外效力来说,房屋产权证具有公示效力,即善意第三人信赖产权证登记所有人,与之有交易的,并且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则共有人无权要求撤销。
    婚后购买住房,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不管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都属于婚后取得共有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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