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可以设立法人吗?

2019-08-28 16:40: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设立登记程序:
      
    1. 进行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 填写登记注册书;
    3. 提交登记文件、证件,受理后按约定日期领取营业执照。 三.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表格);
    2. 指定(委托)书(表格);
    3. 股东会决议;
    4. 加盖公司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5. 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公司执照复印件;
    6.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 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做的工作:
    1. 刻制公章; 办理税务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登记注册手续。
  • 公司设立是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公司的成立是指已经具备了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完成设立程序、由主管机关发给营业执照而取得公司法人主体资格的一种法律事实,表现为一种法律上的状态。
    公司设立是成立的必经程序,而公司的成立则是设立的法律后果或直接目的。
  • 法人是相对自然人而言的,是指拥有独立支配的财产,能够以自己和名义独立地参加民事活动。为自己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社会组织。 法人成立应发具备的条件,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之规定,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1.法人必须依法成立。
    2.法人必须有自主经营的财产。法人要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和社会交往,必须有一定的物质基础作保障,这就是由法人自主支配的财产。 3.法人必须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名称和场所。
    4.法人必须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

  • 1、到工商局做名称预先核准,如果核准后名字有效期为6个月;
    2、租赁办公地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和租赁协议原件;
    3、到工商局的指定银行办理入资手续,打入注册资金,一般设计公司10-50万元的注册资金即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为10万元,两人股东以上的话最低注册资金为人民币30万元(原法);新法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允许公司按照规定的比例在2年内分期缴清出资,投资公司从宽规定可以在5年内缴足;将最低注册资本额降至人民币3万元;
    4、入资后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5、向工商局提供企业设立申请表,包含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简历、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全体投资人的亲笔签字、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6、工商局受理后1周内领取营业执照;
    7、拿到营业执照后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8、办齐上述手续后到辖区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9、银行开设企业的基本账户;
    10、拿到开户许可证后到工商局办理注册资金的划转,开始正式经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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