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非法同居以后的财产怎么分配,有两个小孩

2019-08-26 01:33: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0条“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何谓“共同所得”,一般认为形成同居双方共有财产的“共同所得”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双方共同生活,这是形成共有关系的基础;  
    2、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这是产生共有关系的前提条件。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才能构成共同所得,否则应视为个人所得。  何谓“一般共有”,即共同共有,也就是说,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房产,不管双方的出资多少,双方均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双方终止同居关系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  司法实践中,下列财产一般认定不属于同居双方的共同财产:  
    1、一方同居前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补助费等;  
    3、一方在同居期间继承的财产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8条规定,分割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第11条规定,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第12条规定,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综上,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第一,如果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  第二,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由法院依法分割;  第三,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要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利益;  第四,双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一般按双方的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第五,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重病未治愈的,法院可判决其多分财产或由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
  • 如果是债务人不愿还债,那么申请财产保全,诉讼后可以根据判决书直接申请执行;不存在受偿顺序问题;
    如果债务人没有偿债能力,你申请财产保全后如果别的债权人也就债权起诉,这是两个债权债务关系,也不涉及清偿顺序问题;
    如果债务人没有偿债能力,你申请财产保全而另外的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则涉及清偿顺序问题。
  • 非法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法律适用及原则 , 同居期间的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完全相同,同居关系不能严格依照婚姻法的规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 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
    (84)法办第112号 《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 1、不受《婚姻法》保护,协商处理这是上策;
    2、如果不能协商,按照谁购置、谁使用就归谁的原则处理;
    3、如果还不能完全处理,就平均分配。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解除同居关系后,其财产的分割,能够认定归一方所有的,归一方所有。不能认定的,属于共同共有,一般情况下,平均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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