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过婚的人想要再婚登记需要带之前的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吗

离婚
2019-08-25 14:20: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正在公告送达期内,这时对方还有上诉的权利,判决没有生效,所以当事人再次结婚涉嫌重婚罪
      
    2、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2)《刑法》(1997修订)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1.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看情形可以适用。
      
    2.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3.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再婚后,原来的离婚证是有用的,证明你和原配偶婚姻状况的。
    当事人离婚后,不管当事人是否已经再婚,只要不是复婚,其与原配偶的事实是一直延续下来的,即现在任维持与原配偶的离婚事实。
    其实保留与不保留对您影响都不是很大,保留着可能会省去今后可能遇到问题时产生的麻烦,比如您与前妻产生纠纷可能会需要离婚证件证明你们之间的身份关系等。
  • 离婚涉及房产分割问题的,要具体分析,若该房产为一方婚前所有,应该为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