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份合同上写着,该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年限自2015年06月24日期至2084年05月15日止。我们使用年限不都是70年吗?这个合同是不是有问题,全新房未房改也非二手房。

2019-08-25 12:11:0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参加单位房改购买公房的职工与售房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引发的房屋权属纠纷的处理。
    参加单位房改购买公房的职工因调动工作、辞职或除名、辞退与售房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售房单位以该职工已不是本单位职工为由,要求收回房屋。
    对于购房职工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已取得住房的产权证明的,应当充分保护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即维护购房职工对其所购公房的全部占有权和使用权 。售房单位收回房屋的要求无任何法律依据。
    对于购房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已交纳了购房款,签署了购房协议但未拿到房产证 ,售房单位要求收回房屋、购房职工要求单位给予办理房产证而产生的纠纷。对于这种情况,该职工能否取得产权,应取决于双方买卖公房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
    如果该单位对所售公房的售房办法经过房改部门审批,购房职工签订购房协议时具备购房资格,双方签订的买卖公房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就应该 全面履行该合同,即使职工和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售房单位也应为职工办理房屋产权证。
  • 现在房屋使用年限为多少?普通住宅的使用年限是70年,商业性质的是50年,酒店之类的是40年。计算时间是从国家把土地下放给开发商那一天开始计算,并不是从你买回去之后开始计算。
    一般房子都是住不到70年的,不用考虑70年或者50年之后,这个房子到底属于谁。  商品房买卖中最重要的是两张证,土地证和房产证。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
    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