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借了私人担保公司款16万元,3.5分利息,利息己将近还12万左右,抵押了两台车,一台自己的,另一台是我,我不情况抵押我的证件都在我手上,我车他当时抵押是5.5万,我现在想5.5万赎我车回,对方一定要十万。我朋友现在还不起了。有什么办法还可拿回我车呢?

抵押担保
2019-08-25 10:41:2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抵押担保的特点在于:
    第一,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这与保证不同,在保证担保中,债务人自己不能作为担保人。
    第二,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
    这与质押不同,质物只能是动产。
    第三,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这也与质押不同,质物必须转移于质权人占有。
    第四,抵押担保以抵押权人(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而实现。
    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的核心内容。
    第五,抵押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
  • 对于公司担保,根据《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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