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东变更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企业法律顾问
2019-08-25 09:37: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公司法》第9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并依照《公司法》有关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办理。
      
    (二)《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经批准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股份总额应当相等于公司的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经批准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应当依照《公司法》有关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规定办理。
      
    (三)《公司法》第9条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原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承继。

  • 一、工商部门提供表格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信息》表
    3、《董事、监事、经理信息》表
    4、《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5、《财务负责人信息》表
    6、《联络员信息》表
    7、《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授权委托书
    二、企业自备材料
    1、公司章程及任职文件 (可带U盘到工商窗口拷贝范本)
    2、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若股东是企业,则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住所使用证明: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协议、镇政府出具的住所证明
    (若经营场所是住宅,还需拿《住所登记表》去当地社区居委会盖章)
    三、其他材料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 1、申请人向市政务大厅工商局窗口申请;
    2、分公司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变更由政务大厅前台受理人员审查,窗口首席代表核准;
    3、分公司其它事项的变更登记由前台受理人员核准;
    4、市政务大厅工商局窗口办复。
  • 如果股东不尽清算义务,股东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算程序:公司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通知、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制定清算方案,并经相关部门、组织确认;分配财产;制作清算文件、清算报告;清算报告经股东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办理注销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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