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离婚起诉和财产分割

离婚
2019-08-24 14:22: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财产分割协议。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形成书面协议,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离婚协议无需公证; 第
    二、协议离婚后办理房产过户,携带离婚协议及离婚证等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 第
    三、分割比例。分割的比例和方式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最终是否能按出资比例分割,要看房产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及双方的约定。
  •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对财产分割不服,又起诉的,作为被告需要积极参加诉讼,通常情况下如果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其主张是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
      《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在我国,离婚可以采用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若双方协议离婚,那么双方必须就夫妻共同财产,子女等问题达成一个离婚协议书;若协议离婚不成,那么可以提起诉讼离婚。
    双方离婚后进行分割的财产必须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家庭财产不能参与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当中;在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一般情况下按一人一半的原则进行分割,若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有过错(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行为),那么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过错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