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征地时红豆杉青苗费的补偿标准

2019-08-23 17:43: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征用的土地,属于农村集体土地 ,不能对其所有权进行买卖。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由此可见,买卖宅基地应经主管机关的审核批准,未经审核批准,买卖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无效。

  • 1、房子的补偿包括土地的补偿、建筑物的补偿、装修的补偿、临时安置费的补偿。
    2、土地的补偿,应当给你们补一块宅基地。
    3、建筑物的补偿,是建筑物的重置成本,结合房子成新率进行补偿。你的房子比较新,成新率会比较高。因些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时候,新房比旧房的补偿要高。
    4、装修的补偿,装修是另外补偿的。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时候,新的装修比旧的装修补偿要高。
    5、临时安置费,在你们的房子补拆掉时间到新的房子盖好为止,这段时间,应当有临时安置房给你们住。如果没有安置房,你们自己解决住的问题,那么应当给予临时安置费。临时安置费相当于,这段时间的房租。
    6、以上是国家的基本政策,各地都是一样的。不一样的是,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补偿标准高低不同。
  • 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
    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
    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2.1万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