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后应补发几个月养老金?

2019-08-23 17:21: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家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凭参保人死亡证明,家属带身份证明到社保局窗口办理领取个人账户本息手续。
  •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后,国家会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目前的最新标准是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抚恤金标准分为烈士、因公、病故三等:死亡后被追认为烈士的可补助一次性抚恤金为生前月基本离退休费额80个月、因公死亡的可补40个月、因病死亡的可补20个月。至于丧葬费,要实行火葬才能领取,具体标准没有统一规定,一般是一次性补助3个月基本退休费,包干使用,多不用退少也不补。  死者的遗属生活困难的可申请补助。这个遗属是指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包括: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上述范围的人员,不是所有人都能申请的,如果是以死者工资或退休金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死者死亡30日内符合下面条件之一,才有资格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死者的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  
    3、死者的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  
    4、死者的子女未满16周岁的;  
    5、死者的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0周岁的;  
    6、死者的子女及其配偶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6周岁的;  
    7、死者的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6周岁的。  不要只顾着抚恤金和丧葬费,后面这个遗属补助每人每月有几百元呢(具体标准山东各市各县都不同,共分为5类地区标准,你是哪个市哪个县区的自己到当地人事局查查)!自己看看是否有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申请!  如果死者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则遗属每月补助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如果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兼有前两项情况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  如果有多名遗属申请补助,则全部遗属的每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之和,不得超过死者生前月工资或月基本退休金。  建议遗属去亡者原单位或当地人事局具体咨询一下。
  • 企业退休养老金是对退休职工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障。企业职工辛苦工作了大半辈子,退休年纪亦该是安享晚年的时候了。在职期间交纳了社保养老保险金的职工,在退休之后是可按月领取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
    企业职工辛苦工作了大半辈子,退休年纪亦该是安享晚年的时候了。在职期间交纳了社保养老保险的金的职工,在退休之后是可按月领取退休职工养老金的,是对退休职工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障。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在接受采访时介绍,到2013年沈阳已经连续8年上调养老金,现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水平已经达到1600元左右,惠及了超过90万名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
    如果按照2013年企业养老金上调10%、人均1600元来计算,沈阳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就会增加160元今年的沈阳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和城乡低保标准。
      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方面,沈阳已经连续8年提高养老金标准,今年还会提高吗?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说出肯定的答案,企业退休养老金今年还会上调。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说:“今年沈阳的养老金还会上调,但是涨幅多少现在还无法确定,因为需要国家和省的相关部门审批。
    ”  虽然现在涨幅还无法确定,但过去8年沈阳市企业退休养老金的涨幅都超过了10%。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消息,2012年~2016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以年均不低于10%的速度增长。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2013年沈阳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涨幅应该不会低于10%。  也就是说,如果按照上涨10%,人均1600元来计算,沈阳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就会增加160元,最后会达到1760元。

  • 一、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个人账户有全部个人缴费(个人身份缴费20%中的8%)及其利息构成,退休后用于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死亡时尚未支付完的余额可以继承。

    二、丧葬费和抚恤金
    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丧葬费和抚恤金的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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