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给别人打工受伤了,无劳动合同,需要收集哪些证据证明劳务关系和受伤事实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8-23 11:19: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确实是,事实劳动关系是需要证明的,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之间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通过下列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的职工名册、考勤记录、奖罚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者发放记录,如职工工资发放名册,通过银行支付工资的工资卡及转账记录;单位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日常经济交往中代表本单位与他方进行各项交易的相关书面文件;本单位其他职工的证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对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依据本法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等条款的规定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的一种用工关系。  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是劳动合同的关系,派遣劳工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是给付劳动力的关系。
      法律规定,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者因履行劳务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用工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被告。
      因此,派遣员工可以将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作为共同被告。
  •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开具的一份劳动关系已解除证明书,为了便于以后办理失业保险核定手续,或当到新工作单位工作时,有时会需要此证明。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 ,身份证号 , 年 月参加工作, 年 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
      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
      □
    1、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
      □
    2、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
      □
    3、劳动者单方解除
      □
    4、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
      □
    5、用人单位裁员
      □
    6、因用人单位违法,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
      □
    7、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
      □
    8、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
      □
    9、其他: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我单位决定从 年 月 日起与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
      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 元人民币,依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依法支付其经济补偿共计 元人民币,工资发至 年 月份,特此证明。
      员工签名: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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