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婚内出轨与他人同居,并要求与我离婚

离婚
2019-08-23 10:15: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内出轨,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夫妻不忠行为,通常说就是“婚外情”、“出轨”,我国法律上主要规定了三种夫妻不忠行为,即:通奸、同居、重婚
    1、通奸 :指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关于通奸的法律后果 :我国现行婚姻法在四十六条列举的需要承担过错赔偿责任的过错行为中,并未将通奸列入,也就是无过错方针对通奸行为一方提起的损害赔偿主张,严格说是缺乏法律依据的。
    实践中法院一般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作考虑,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即让与他人通奸一方适当少分财产。
    2、同居 : 最高法司法解释将此定义为“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同居的法律后果 : 这是婚姻法明确规定的过错行为,行为人为过错方,另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理论上说,除了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外,还存在以其个人财产作出赔偿的可能性。
    3、重婚 :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且周围的人也认为其为夫妻,则构成重婚罪;此外,明知他人有配偶还为上述行为的,同样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的法律后果 :构成重婚罪,除需要依据刑法的规定承担刑事责任外,在民事上,婚姻中的无过错方在离婚时仍可主张损害赔偿。
  •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重婚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违反《婚姻法》的两种不同的行为,二者之间有本质的区别。
    处罚。
  • 如果只是偶尔出轨并不能构成过错方,除非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婚外异性同居才构成过错方。婚姻法并没有说对出轨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所以还是以均分为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因此对于混次男方或者女方重婚的情况,通常可以人定为其存在过错,在协议离婚时可以协商如何分割财产,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