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公司有一个合同纠纷,现在对方起诉公司,业务员有责任赔偿部分损失吗

2019-08-23 05:32:4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抵押合同无效,抵押人不应按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是在抵押物价值范围内对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且抵押物价值以赔偿时评估价为限。在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抵押人所要承担的不再是担保责任,而是缔约过失责任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起 诉 状

    原告程xx,女,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xxxx

    诉讼代理人XXX,河南方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xxx(郑州)房地产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郑东新区黄河东·与扬子·交汇处。法定代表人xxx,职务总经理。联系电话0371-86111111。

    诉讼请求

    1、请求确认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2、责令被告支付原告自2010年8月19日至2011年6月20日在职期间的工资20032元;

    3、责令被告支付原告δ发放的业务提成25125元;

    4、责令被告支付原告经济补偿金1966元;

    5、责令支付加班费
    6093.33元;

    增加一项诉讼请求,即

    责令被告支付原告因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4006.4元)、医疗保险待遇(
    1201.92元)、工伤保险待遇(
    200.32元)、失业保险待遇(
    400.64元)、生育保险待遇(
    100.16元)而遭受的各项损失共计
    5909.44元。此致

    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程xx

    年 月 日

    事实与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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