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男方赠与我房子,过了户,而且我还没跟他登记在一起生活!现在分开了,男方返悔能要回房子吗?

2019-08-22 17:26: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赠与要符合什么条件?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总之,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 赠与行为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也会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按照法律上的规定,一般地,送出去的东西就是拿不回来了的。但是,有人会疑惑道,房子这种涉及金额较大的不动产也不能拿回来吗?   根据法律规定,赠与的房子只有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情况下才能够撤销,而且还会有一定的追诉期限制。   所以,如果是在自愿的情况下赠与他人房屋的,且对赠予没有其他附加约定的,一般是不能主张返还房屋。   具体的法条依据是:   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如果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是可以撤销之前作出的赠与的: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如果因为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那么,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可撤销的赠与合同的起诉时间   赠与人所享有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在赠与人享有撤销权的同时,撤销要受一定情况的限制:   
    1.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   
    2.赠与人可撤销的赠与必须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受赠人有无偿取得赠与物的权利,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物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3.赠与人撤销赠与,仅限于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 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 总之,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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