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在吗,我想咨询下工伤死亡赔付的问题

2019-08-22 15:44:0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父男年满60岁,母年满55岁,没有固定收入,依靠职工生前供养的,以及未满18岁的子女,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本人工资的30%/人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直至失去供养条件为止。
  •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