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肢体四级残疾,男性50周岁可以搞病退吗

2019-08-22 10:07: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已达到六级以上残疾,可以病退。
  • 病退即因病提前退休,病退是因本身的疾病或者职业病或者因工、外因致残而不能继续本职或者其他工作。病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以及办理相关的手续。下面,关于病退的标准。   病退的标准:   
    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3)、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4)、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5)、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   
    2、长期重度呼吸困难   
    3、心功能长期在Ⅲ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50%。   
    4、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   
    5、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含6克/分升)者。   
    6、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   
    7、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   
    8、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期。   
    9、各种代谢性或内分泌疾病、结缔组织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所导致心、脑、肾、肺、肝等一个以上主要脏器严重合并症,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10、各种恶性肿瘤(含血液肿瘤)经综合治疗、放疗、化疗无效或术后复发。   
    11、一眼有光感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lt;
    0.2或视野半径≤20度。   
    12、双眼矫正视力lt;
    0.1或视野半径≤20度。   
    13、慢性器质性精神障碍,经系统治疗2年仍有下述症状之一,并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痴呆(中度智能减退);持续或经常出现的妄想和幻觉,持续或经常出现的情绪不稳定以及不能自控的冲动攻击行为。   
    14、精神分裂症,经系统治疗5年仍不能恢复正常者;偏执性精神障碍,妄想牢固,持续5年仍不能缓解,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15、难治性的情感障碍,经系统治疗5年仍不能恢复正常,男性年龄50岁以上(含50岁),女性45岁以上(含45岁),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16、具有明显强迫型人格发病基础的难治性强迫障碍,经系统治疗5年无效,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17、符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1至4级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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