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去年年前的时候通过朋友介绍做了一单手机分期套现,手机是一部苹果7pls128G的,说是不用我还款,可是现在中间人被金融诈骗逮捕,现在手机分期让我自己还款,,

2019-08-22 02:39: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确定是否主观意图上存在诈骗。如主观存在诈骗意图,构成刑事立案条件的,属于诈骗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刑事立案条件的可以予以拘留。
    一、诈骗罪的基本构成要件:◆诈骗罪的基本概念: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构成诈骗罪的基本要件:
    (1)主体方面,行为人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客体方面,诈骗行为必须侵犯了他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3)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有企图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
    (4)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而且诈骗的金额较大,是应该受刑法处罚的行为。
    二、《刑法》对诈骗罪的处罚规定: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最高院办理诈骗刑事案件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的量刑标准: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四、《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诈骗行为的处罚规定: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目前金融诈骗活动有三种常见方式:
      一是设置利益诱饵骗取汇款:典型的有诈骗分子采用电话或短信群发的方式,发布“活动中奖”、“低息无抵押小额贷款”、“税费退返”等消息,巧立名目要求受害者向诈骗分子指定的账户汇出“手续费”、“公证费”、“邮寄费”、“税费返点”等款项;
      二是编排突发事件扰乱防范意识:典型的有冒充银行业金融机构官方信息平台,发布“银行卡异地巨额消费”短信,冒充亲朋好友在异地急需资金救急等,诱骗群众汇出资金;
      三是捏造子虚乌有事项干扰正常判断:典型的有谎称“账户涉嫌洗钱犯罪”、“个人信息遭泄、银行账户不安全”、“邮寄的物品中藏有毒品”等,要求消费者直接将账户资金转入所谓的“公共安全部门设立的安全账户”以“保障资金安全”,或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套取消费者的账户名称和交易密码。
  • 融诈骗罪的构成特征及处罚:
      
    1、客体是侵犯了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为复杂客体,并且前者为主要客体。
      
    2、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而骗取公私财物,并且是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和自然人均可以构成。但下列三种犯罪不能由单位构成: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
      
    4、主观上都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目的。这也是本类罪区别于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的重要依据。

    本类犯罪所有的罪名都规定了财产刑,即单处或者并处罚金;如果处以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则处以没收财产。可以判处死刑的有集资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可以由单位构成犯罪主体的有集资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以及保险诈骗罪等5个罪名。
  • 能否追回被骗款项,取决于警方对案件的侦破情况及犯罪嫌疑人挥霍骗得钱款的情况。建议尽快报警,越早报警越有利于侦破案件及追回被骗款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第二百五十四条公安机关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第二百六十五条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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