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办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喝酒死亡会赔偿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19-08-21 20:29: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我国一般的风俗习惯,同桌饮酒人在共同饮酒过程中必然存在相互敬酒、劝酒的情况。受害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身体状况、酒量大小有清醒的认识,也应当清楚过量饮酒会对身体造成不良影响,但其属于履行对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在饮酒过程中不进行自我控制,导致过量饮酒,因此,受害人应当对其过量饮酒带来的严重后果自行承担。
    在实际生活中往往要求共饮人承担责任的理由大多数是“明知饮酒有害健康,仍劝人饮酒”,“明知过量饮酒有损健康,仍不加劝阻”,“共饮者没有给予醉酒者适当的救护、救助、劝阻、护送”等。
  • 人身损害赔偿中,受害人领取了保险金后,仍有权向侵害人要求全部赔偿。我国《保险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

  • 1、酒后驾驶,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死亡的,各个原因都要承担责任。
    2、此事的责任由喝酒的所有人,死者、他哥、他妈等所有人分摊承担。
    3、死亡之所以发生,每个人都有作用,喝酒、不及时抢救,疏忽大意等都是导致死亡的原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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