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一方欠的赌债,另一方需要偿还吗?

离婚
2019-08-21 18:42:0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一方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用,是否可以在还清债务之后再支付,需要双方当事人自行协议。如果达成一致意见,当然是可以的。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购置生活用品或修建房屋、履行抚养教育或赡养义务、从事承包租赁经营等所欠的债务等。
    个人债务一般包括: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欠的债务;
    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由此所欠的债务等。
    按照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在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很明显赌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你丈夫的个人债务,须有其个人承担偿还责任,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你可以起诉要求离婚,没有必要为你丈夫偿还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