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双方都同意离婚,,有两小孩怎么判

离婚
2019-08-20 10:35: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可由双方直接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2、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提交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另外,还需要提交双方共同签名的离婚协议书。  
    3、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是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作出具体明确的约定。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1、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就财产分割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可以径行判决。
    2、一般说来,争议的只是一套房子,另一套房子与本案无关。
    3、诉讼费一般按分割财产的价值计算,律师费需与律师协商而定。 就你目前情况,如果想早一点离婚,诉讼还是最佳的办法。
  • 无过错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须满足以下条件:
      
    (1)配偶一方的行为有重大过错;
      
    (2)夫妻离婚是由过错方的重大过错所导致的;
      
    (3)无过错方因对方的过错行为而受到精神或者物质损害,行为与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
      
    (4)请求方本身没有过错。通常离婚的发生,夫妻双方都有不同程度的责任。
    但是,应该注意的是,这里所称的“无过错”不是指请求权人对婚姻的离异没有任何过错,而是指只要请求权人没有《婚姻法》第46条列举的四种违法行为,就可以行使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
    至于有无其他过错,并不妨碍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享有和行使。对“无过错”,不能做扩大理解。
  • 你好,法院判决子女的抚养权是有依据的: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根据你的描述,可能法院不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你,当然也不是绝对的。直接你说的地域歧视是不存在的。希望对你的问题有帮助,如果需要法律服务,欢迎来电或者当面咨询,我们的律师将免费为你提供详细的法律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