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之前在中山买了6年社保,后来回家了,中间有10年了,社保也没转回当地,现在我又在当地买了社保有影响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8-19 17:57: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保能转移。社会保障转移过程如下:

    1.领取身份证复印件并将身份证上的地址输入地方税务局。 (如果委托他人的代理人,必须提供受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到地方税务局完成工作,领取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局打印基本养老保险证。
    (如果委托他人代理人,您必须携带受托人和受托人的原始身份证)



    3.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书”,并办理过户手续后转交社保局转交。



    4.社会保险机构收到接受信后,还会审查您当地的社会保障支付状况。
    如果没有付款,资金将转移到您新单位的社保机构,并发布“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转换”。信息表格终止您原来工作地点的社会安全关系。这些一般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拓展资料

    社保包括:

    社会保障包括养老金,医疗保健,生育,工伤和失业。

    退休: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您可以每月领取15年或以上的退休金。

    医疗:住院费用可以报销,收费很高。

    生育力:只要你有一个孩子,你可以享受连续支付12个月或更长时间的部分费用。
    工伤:在工作时间内,您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工伤事故报销;

    失业:单位终止与您的劳动合同后,您可以在找到新的工作单位之前领取失业保险福利。具体时长取决于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工伤保险必须分级,伤残等级不同,工伤保险索赔也不相同。住院可以报销伤病。
  • 1,被公司辞退后,与公司不再存在劳动关系,公司不再负责缴纳社保。
    2,公司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十五日将社保关系办理减员,劳动者可以由自行缴纳社保,或者由新单位继续缴纳。
    3,《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 没有签劳动合同被无故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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