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协议怎么写,只有两个小孩,没有财产

离婚
2019-08-19 06:53: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协议书应当由双方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协商一致后共同书写。离婚协议书1(仅供参考)男方:×××,×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女方:×××,×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双方于×年×月×日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的原因,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夫妻双方子女的抚养:双方婚后无子女,女方未怀孕。(双方婚后有一儿子/女儿,姓名×××,出生日期:×××,现已成年,无需抚养。)
    二、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无共同财产分割)。
    三、夫妻共同债权与债务:双方无共同债务债权。
    四、其他协议事项:××××××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政府机关存档一份。男方:(请勿签名)女方:(请勿签名)×年×月×日×年×月×日离婚协议书2(仅供参考)男方:×××,×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女方:×××,×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双方于×年×月×日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的原因,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子女的抚养:双方婚后有一儿子(女儿),姓名:×××,出生日期:××××,离婚后由男方(女方)抚养至(年满18周岁/学业完成/独立生活/参加工作)止,由女方/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药费)×××元,直到孩子至(年满18周岁/学业完成/独立生活/参加工作)止。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房产:双方婚后购有座落在×路×号×小区×栋×单元×号的楼房一套,登记在男方(女方)(或双方)名下。离婚后,男方(女方)放弃该套房屋产权,产权归男方(女方)所有。
    2、机动车辆:×年×月×日购有×牌汽车一辆,登记在男方(女方)(或双方)名下。离婚后归男方(女方)所有。
    4、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财产(如存款、股权、股票、债券等)归各自所有。
    三、夫妻共同债权与债务:自定。
    四、其他协议事项:××××××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政府机关存档一份。男方:女方:×年×月×日×年×月×日
  • 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离婚协议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 在协议离婚中,不仅应当对离婚财产分割作出约定,同时也应当注意离婚协议书中的兜底条款。
    经常有人咨询离婚后发现原来的财产分割协议不公平,或是对方隐瞒了夫妻共同财产,想重分或是再分财产。
    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看原来的离婚协议书是怎么约定的。通常来说,如果协议书里有“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这样的兜底条款,再想推翻原离婚协议要求重新分割或是再次分割就很难了。
    如果离婚协议书里有“双方其他财产无争议”这样的兜底条款,那还得看具体情况,如果对方隐瞒了较大数量的财产,我个人认为无论从公平角度还是从当事人本意上讲,还是可诉的。
    如果离婚协议书里没有兜底条款,那除了已经分割的部分外,对于没有处分的部分完全可以要求再次分割。具体到实践中,用不用兜底条款,用什么样的兜底条款,那就要因人因事去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表达形式了。
  • 离婚协议要就子女财产及共同债权、债务进行明确,可以请律师帮你起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子女抚养及财产进行分配。
    离婚协议要以民政局办理离婚后或经法院判决后,才有法律效力,否则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若你们的离婚协议已经民政局办理离婚后或经法院判决,有就法律效力了,对方不履行,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按协议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
    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