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案件的诉讼代理人能否风险代理

刑事辩护
2019-08-18 19:43:5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委托代理人的资格是指具有依法享有接受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进行诉讼行为活动的一种能力或资格。 那么什么样的人具有这样的能力或资格,可以接受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而成为诉讼代理人呢?对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 刑事案件中的信用卡纠纷,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那么在你在两次催收后,过了多久了。
    如果没过3个月,还了就没事了。如果已经过了3个月,被立案了,那么就有麻烦了。不过你如果能还钱,确实会减免。《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案件的解释》第五条第六款解释,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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