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现在有人借我钱,我已起诉,到了执行阶段,法院已将其房产查封,可他的房子是小产权房,法院说不能拍卖,只能抵押,可被告又不同意,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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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8 09:22: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法院查封房产仅能处理借款问题,若无能力还款,法院不会直接判决该房归对方所有,法院会判决借贷关系成立,由你还款。
    2、判决后,若无能力还款,在执行借贷,法院可能会拍卖处理该套房产。所以,对方强行入住并装修是违法行为,你可以尝试在本案中提出反诉或另行起诉要求其搬离并支付居住使用费用。
    3、若想出售该房,鉴于已被法院查封,建议提供反担保要求法院撤销查封,这样即可以出售房产并归还借款。我的补充::11如需帮助,可就具体情况来电沟通或加微信交流(左侧头像下的手机号即为微信)。
  • 根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抵押担保不同于保证人的担保,没有担保期限的限制,只有担保的债权终结、抵押物灭失的,抵押担保权才消灭。在房产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抵押登记时填写的抵押期限,没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抵押担保终止的依据。
    所以你的房屋抵押的期限并不存在!
  • 房产诉讼的一般程序:
    立案 原告人到法院立案大庭提交材料,法官审核通过后会开据收费单,然后到农业银行收费口交费,拿农业银行的收费单到另一窗口换取发票(交费窗口与换票窗口一般挨着),返回立案窗口,将一张发票交给法官(其余自己留存,以便查询案件进展情况)。
    接到法院通知,到法院取开庭或调解传票。
    庭前调解(如未达成调解意见,另行开庭)
    四、开庭(开庭时记着拿证据原件)开庭的程序步骤:法官宣读法庭纪律、当事人权利义务;原告读起诉书;被告答辩;原告提交证据,发表意见,被告对证据提出质证意见;被告提交证据,发表意见,原告对证据提出质证意见;法官询问一些问题;双方辩论;双方最后总结意见。
    书记员通知,到法院取判决书; 陆、如对方不服上诉,等通知,到法院取上诉状。如对上诉有书面答辩意见,还需要再去法院提交。如不想书面答辩,则不需要,取上诉状时须告知法官,不做书面答辩。如自己不服判决,必须在取得法院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法院提交上诉状。
  • 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
    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
    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设定房屋抵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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