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人说在我店里买了假货化妆品,但金额在一千元以下,如果她举报会怎样惩罚

消费者维权
2019-08-17 18:00:4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不论何人售卖假货,都是违法的,作为为售卖假货提供平台或帮助的,或者有监管义务的明知售假仍旧不予制止的承担共同的法律责任。
    所以相对于知情权较少的消费者来说,无疑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公平的市场经济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六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应查处下列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包括但不限于: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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