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商铺几年经营下来,房租到期,房东要收回房子,不因为房客付不起租金,房东应补偿租户吗?

2019-08-16 20:57: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订立续租合同,则承租人就应将房屋返还出租人。如果承租人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或双方约定的时期内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给承租人找房搬家的时间,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并有道义协助承租人找房。

  • 一、买卖不破租赁: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民通意见》119条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
    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二、最高人民法院《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
    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
    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 经营拆迁资产补偿费用

    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

    门面房一般用来出租。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门面房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承租者和业主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据《条例》规定,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
    对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拆迁也没用规定。

    门面房大部分是直接通过招拍挂或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但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方面,仅规定给予适当补偿,但没有详细的规定。

    全国各地方的拆迁土地补偿,往往与房屋、建筑物补偿计算在一起,不明晰、不透明的情况大量存在,使得权利人的权益无法获得相应的合理补偿。同时,这也是我们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在制订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时候,应当加以保护的地方,有关部门能应该重视,律师办案过程中更应当运用娴熟的技巧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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