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协议离婚的,需要带什么证件,谢谢

离婚
2019-08-16 19:01: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离婚协议要就子女财产及共同债权、债务进行明确,可以请律师帮你起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子女抚养及财产进行分配。
    2、离婚协议要以民政局办理离婚后或经法院判决后,才有法律效力,否则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3、若你们的离婚协议已经民政局办理离婚后或经法院判决,有就法律效力了,对方不履行,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按协议履行。
  • 协议离婚要带什么证件去办理?需要携带的证件包括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A4纸打印一式3份)、双方各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等,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一、协议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去办理?   
    (一)身份证。   
    1、内地居民: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2、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   
    3、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4、澳门居民: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澳门同胞回乡证;   
    5、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夫妻双方所持的各自结婚证;(各一本)   
    (三)夫妻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四)夫妻双方各自提交两张二寸近期半身免冠担任照片。照片应当为证件照,且为同意底板;   
    (五)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二、注意事项   依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不适于采用协议离婚的情况,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离婚当事人双方的婚姻不属于合法有效的婚姻,例如属于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事实婚姻以及其他同居关系等;   
    (二)离婚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不在中国登记结婚的涉外婚姻;   
    (四)离婚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的;   
    (五)离婚是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或者债务承担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   
    (六)婚姻双方没有离婚的合意,一方想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或者离婚的合意不是真实的想法而是受胁迫的情形。
  •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 有明确的被告;
    ③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 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